军人离婚程序怎么走(军人结婚(离婚)的相关规定 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!)
军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婚姻,可能大家对于和军人的结婚以及离婚都有着许多的疑问。下面我们来看看军人结婚(离婚)是如何规定的。
军人结婚规定
军人结婚,要符合《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》中的各项要求。同时,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。
一、执行择偶标准:官兵的婚恋对象应当是政治可靠、思想进步、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无复杂的社会关系。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,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。
二、符合规定要求: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,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。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,中级士官、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,烈士子女、孤儿或者因战、因公、因病致残的士官,由军务科出具证明,经政治部批准,可以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。汉族军人申请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,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。如双方坚持结婚,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,可允许结婚。
三、达到晚婚年龄:提倡和鼓励晚婚,男军人25周岁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,双方同时达到或超过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为晚婚。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军官、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予以照顾:
①男方在艰苦边远部队工作,超过晚婚年龄1岁(满26周岁)以上,女方接近晚婚年龄(满22周岁)。
②男方接近晚婚年龄(满24周岁),女方是农业户口,接近晚婚年龄(满22周岁),家庭确有实际困难,需要给予照顾的(需男方家庭所在街道或社区初具证明)。
③女方超过晚婚年龄1岁(满24周岁)以上,男方接近晚婚年龄(满24周岁)。
军人结婚的流程
首先,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,经审查同意后,由政治机关出具《婚姻状况证明》,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。
其次,选择婚姻登记机关。民政部公布了《关于贯彻执行〈婚姻登记条例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其第九条规定:“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,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,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,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。”因此,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。
第三,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:《军官证》或《士兵证》、《婚姻状况证明》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。
军人离婚
1、首先关于和军人结婚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,我们先来了解一下。
军人分为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、复员军人、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。其中除了现役军人其他都为非现役军人,非现役军人不能按照军婚进行办理。而现役军人的婚姻一直受着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,法律对于军婚的结婚、离婚等问题都有特别的规定。
2、在离婚方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26条规定:“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必须经过军人的同意。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释,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,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、调解,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,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。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,须经军人同意;如军人不同意,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,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、正当理由的,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,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,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;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,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,经调解和好无效,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,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。
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
1、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规定,军人的伤亡保险金、伤残补助金、医药生活补助费都属于个人财产。离婚后,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。
2、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属于一次性费用的,所得额均为夫妻额共同财产。离婚时,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。“
3、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、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住房补贴。根据《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。
最后我们来看一看,娱乐圈那些军婚!
张馨予结婚了,嫁给了现役军人何捷,据说还是个军三代,可以说替好多女孩圆了嫁给兵哥哥的梦。娱乐圈很多明星其实都是军人出身,中国周知的韩红,孙俪,牛莉,闫妮,杨洋,车晓,闫学晶等等。但是要说嫁给军人还这么轰动的,当属张馨予,一朝嫁军官,终生称军嫂。